[比赛] “美丽大埔”摄影大赛征稿细则

开始日期:2007年10月01日
结束日期:2007年11月03日

[已经过期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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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项设置:
特等奖 - 奖金额(实物已折算):¥30000 - 评奖数量:1 - 说明:证书
金奖 - 奖金额(实物已折算):¥15000 - 评奖数量:2 - 说明:证书
银奖 - 奖金额(实物已折算):¥5000 - 评奖数量:5 - 说明:证书
铜奖 - 奖金额(实物已折算):¥3000 - 评奖数量:10 - 说明:证书
优秀奖 - 奖金额(实物已折算):¥300 - 评奖数量:80 - 说明:证书

“美丽大埔”摄影大赛征稿细则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,展示改革开放以来大埔的巨大变化和广大农民群众的伟大实践,努力营造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建设“美丽大埔”的浓厚氛围,广东省摄影家协会、中共大埔县委员会、大埔县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“美丽大埔”摄影大赛。特制定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紧紧围绕大埔县新一届县委提出的“创新增活力、瓷电增实力、生态增引力、人文增动力”的发展思路,结合大埔“文化之乡、华侨之乡、陶瓷之乡、名茶之乡”和“名人、名居、名寺、名史”等文化品牌,用丰富的艺术形式,精心创作一批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俱佳的摄影作品,从不同角度展示大埔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新农村建设的成就和典型,捕捉新型农民的形象和风貌,倡导健康文明的时代新风,展示“美丽大埔”的美好形象,打造大埔“人文秀区”和“客家世界的香格里拉”品牌。
二、参赛对象
全省各地摄影家、广大摄影爱好者。
三、征稿细则
1、凡是拍摄反映大埔题材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;包括自然风光、人文古居、客家民俗风情、反映侨乡变化及生产、生活等各种题材。
2、作品形式、风格不限,彩色、黑白、数码均可,作品规格为8R(长方形长边为25厘米,正方形边长为20厘米,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:1的,长边可以为30厘米);
3、送稿数量不限,不得装裱,不接受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;
组照每组4-6幅,每幅照片背后用透明胶连接;
4、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、拍摄地点和情景的简单文字说明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;
5、所有获奖作品统一调底(或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)放大展出。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进送到,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,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,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。放大制作后,底片(含反转片、电子文件)退还作者;
6、所有获奖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使用权(包括用于展览、出版物、媒体网络宣传等),不另付稿酬;所有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;
7、 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。
四、奖项设置:
   特等奖1名 奖金 30000元
   金奖2名 奖金各15000元
   银奖5名 奖金各5000元
   铜奖10名 奖金各3000元
   优秀奖80名 奖金各300元
鼓励各地市摄影组织对“美丽大埔”摄影大赛的参与,所有获奖者,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。
五、收稿地址:
1、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创作展览部
邮编:510080 电话:020-87304183 联系人:宋海晖
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网站:www.gdphoto.cn
2、广东大埔县城同仁路191号 中共广东省大埔县委宣传部
电话:0753-5524280 联系人:林旭稳(手机:13411226699)
六、大赛开镜仪式日期:207年11月3日
七、截稿日期:2007年11月25日
八、颁奖日期:2007年12月9日10时
九、展览日期:2007年12月8-12日。

 


统计
  • 今日比赛总金额约:¥58500